中商务字[2007]08号
关于申报二OO七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农家店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各有关居委、村委: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国家商务部在全国推行的建设和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的一项系统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省委、省政府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确定为二OO七年为人民群众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在全省进行实施根据吕梁市商务局吕商务[2007]64号文件精神,经国家商务部核准,我县亿家惠商贸有限公司被列为承办企业。为此,县政府成立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领导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该工程在我县的实施。为了加快推进全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现就今年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县范围内的小型流通企业、门店、“夫妻店”等均可加盟亿家惠商贸有限公司,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二、报名采用个人自愿申报或乡镇报名集中申报的办法进行,经审查核准后,将接受亿家惠商贸有限公司的管理,并实行统一店名标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的管理方式,同时与亿家惠商贸有限公司签定合同(协议)书。 三、标准化“农家店”须采取“开架售货”(特殊商品除外)的方式进行经营。其标准为,乡级农家店,营业面积不低于200M2,经营商品品种(单品)1500种以上,配送率50%以上,采取原包装陈列;村级农家店,营业面积不低于40M2,经营商品品种(单品)600种以上,配送率40%以上。经营地点必须在农村。 四、凡核准确定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农家店,须按照相关标准对门店进行新建或改造,经市、县检查验收合格后,每店可得到一定数额的补贴,均以实物或现金形式兑现。 五、标准化“农家店”必须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要在农村消费领域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做到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使广大农村、农民消费安全,安全消费。 六、报名时间: 2007年7月24日——8月10日 报名地点: 县商务局 联系人: 付有元 联系电话: 5300625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a href="http://preview.zhongyangxian.mofcom.gov.cn/accessory/200707/1185267278439.doc" target="_blank">“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申请表</a> |